學務-轉知縣府文:學生接種COVID-19疫苗後若出現不良反應得申請疫苗假,且不列入缺席記錄。
主旨:有關國民小學滿12歲至高中/五專前三年學生施打嚴重特
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疫苗之疫苗假乙案,詳如說
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0年9月8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16259號函辦
理。
二、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疫情、降低感染
風險,並讓整體防疫更加完善,衛生福利部及本部共同規
劃為國民小學滿12歲至高中/五專前三年學生,進行疫苗接
種服務。
三、前開學生無論透過在校集中接種、至醫療院所接種或至
「COVID-19 公費疫苗預約平臺」登記及預約接種,接種疫
苗後,如有不良反應者,學生得向學校申請疫苗假,疫苗
假以三天為原則(含接種當日),必要時得延長,且於疫
苗假期間,不列入出缺席紀錄。
發布時間: |
2021-09-10 12:54:38 |
發布單位: |
照南國小學務處 |